2014年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第二批)招聘18人公告(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5.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以后出生);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专业相近;
7.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8.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9.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才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gxdxgkzp@gxdx.gov.cn。邮件须附彩色全身照片,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如“哲学教研部教师+张三”。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院)专家组对其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三章“考试与考核”第十二条规定:“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获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的规定,我校(院)对于只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安排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
试讲安排具体为,由我校(院)确定试讲题目,应聘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备课后进行试讲,我校(院)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试讲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答辩三个环节。重点从教态、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运用教学方法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试讲总分为100分。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的试讲成绩,并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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