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清水河县乡镇财政所招聘8人公告(2)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考聘用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11月20日—11月30日在清水河县政府网
(http://www.nmgqsh.gov.cn)以及张贴通知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
报名地点:清水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已毕业的证明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
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登录清水河县政府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如实填写后报名。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请提前准备,以免延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考资料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抽组专人(公安、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审查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报名资格失真的,不予报考。
审查后审查人员要签注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清水河县政府网、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告,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2013年高校毕业生收取一半报名和考务费,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和考务费,低保家庭子女及残疾人子女凭民政部门或残联有关证明可免缴报名和考务费,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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