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告(2)
4、缴费时间: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经审核确认(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供缴费、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报考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上班时间)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6、发布报名人数:报名期间,每天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职位网上报名人数,并在12月8日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整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凡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须持报名表、缴费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变更职位或退费手续。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公告和职位变更时间届时关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7、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12月12日10:00-12月19日19:00,通过昌吉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招聘职位类别为管理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职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1)族别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12月24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2月29日-12月30上班时间,地点昌吉州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乘1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入闱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及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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