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机关工作人员5人公告(2)
(三)考试
1、笔试:2014年12月25日上午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参考公务员招考《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于2014年12月25日中午公布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及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4年12月25日下午组织面试(分招考岗位进行)。根据报考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包括实际操作能力)。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组成,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4年12月26日上午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体检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3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处、组织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处、组织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参与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朋友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命题人员、面试评委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5、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参与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
4、网 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 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纪老师 杨老师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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