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6人公告(3)
十、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书,与卫生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购买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由县卫生局领导组全程监督,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本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寿县卫生局”网站进行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0564-4660075
监督电话:县卫生局 0564-4022175
点击下载>>>
1.2014年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自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rar
2.2014年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招聘自聘人员审查表.doc
寿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
2014年11月2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