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大学招聘5名瓯江学院人员公告(2)
(2)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
A、笔试(100分):闭卷,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相关岗位知识。
B、面试(100分):以结构化面试等主要形式,测评报考对象的能力素质和相关岗位技能水平。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1:3比例(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3、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来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根据考试总成绩(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考核。
5、体检、考核参照温州市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大学网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8、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温州大学网http://www.wzu.edu.cn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网http://www.ojc.zj.cn.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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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州 大 学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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