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章丘市农业局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2)
五、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章丘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5号办公楼三楼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监督电话:0531-8336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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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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