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泰州市高港区招聘幼儿教师25人简章(2)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报考岗位类别,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类别,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招聘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指定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12月11日下午2:30-5:00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应知应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1:30,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监察局等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所在幼儿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用说课及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说课及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说课材料:《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江苏省中小学研究室编著)。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考生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在职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规定时间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