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人公告(2)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1. 笔试:应聘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我校进行基本素质考核。基本素质考核科目为综合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基本素质考核视为本人放弃报考。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的名单和面试时间。
2.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分三部分进行:一是答辩,应聘人员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二是模拟授课,应聘人员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应聘者专业知识及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三是综合面试,由学校人才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并打分,总分为100分。三部分面试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40%、30%。
3.计分:考核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总分=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六)审核批准
学校人才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总分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学校在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通过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期,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阅档考察,由人力资源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人力资源处安排拟录用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周的工作实习。考察结束后,用人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书面评价,并确定是否正式聘用,报人力资源处、主管领导、校长审批。
(九)公示
人力资源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人力资源处报到,并办理各项录用手续,填写《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人员调配通知单》。
公示内容: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目、所聘岗位,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察结果等。
(十)审批备案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正式聘用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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