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1900人
2015天津市公安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公告 1900人
为适应天津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不涉密、不执法的技术保障、辅助管理等岗位上,从事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天津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条件;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9日至1997年3月9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院校以上学历;
(8)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9)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10)其他可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1900人,设置三类岗位:
(一)技术保障类辅助岗位: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影视制作、警犬养护、检验鉴定助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与警航设备辅助维护、展陈设计等辅助工作。
(二)事务类辅助岗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接线查询等辅助工作。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