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工商大学现场招聘5人公告(3)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拟聘用对象公示后,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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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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