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东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3)
(五)考察
市民政局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对外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民政局网站查询。
(三)社会工作指具在儿童青少年服务、老人社会服务、妇女社会服务、康复服务、社会救助、心理健康服务、医疗社会工作、矫治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等领域工作。
(四)年龄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岗位表专业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
咨询电话:22832540、22832520;联系人:叶小姐、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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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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