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嘉兴教育学院招聘1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3)
(五)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教育人事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 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69789
监督电话:0573- 82097050 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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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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