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51名教师公告(2)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先在指定高校进行报名与考试,并确定拟签约名单。签约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招聘学校进行报名与考试(教育局下属其他学校的艺术课岗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报名与考试,下同),然后按有关程序审核确定拟签约名单。
1、报名。
①高校现场报名:文化课、艺术课岗位设2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12月11日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12月 13日9:00—11:30)。专业课岗位设3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分别为:天津工程师范学院2014年12月 9日9:00—11:30)、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12月11日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12月 13日9:00—11:30。所有岗位按顺序分批进行报名。
②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招聘学校设报名点。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与聘用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3、组织考试。
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②招聘学校考试。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考试地点设在各相关招聘学校,考试时间统一(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详见临海教育网)。
考试由招聘学校组织(教育局下属其他学校艺术课岗位由教育局组织),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参与监督。考试采取试讲、现场提问和技能测试(艺术和职教专业课)等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4、办理签约手续。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学校岗位需求数确定拟签约人员,拟签约人员可与聘用学校办理签约手续(教育局下属其他学校的艺术课岗位统一先与教育局签约,再通过统一择岗考试,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5、体检。签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资格复审与考察。签约毕业生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个人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于2015年9月底前)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教育局并对签约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7、公示和聘用。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8、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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