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51名教师公告(3)
五、注意事项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勿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勿得“跳槽”擅自解约。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学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尽事宜,可向临海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53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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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计划表.xls
临海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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