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岳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2)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除国家或省有规定外,不得设置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加分条件。
(一)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个别紧缺专业急需用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退还报名费。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专业技术岗位考试以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为主,管理岗位考试以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为主,工勤技能岗位考试以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基础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基础知识考试均不指定考试教材。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公共管理基础知识*70%。
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技能基础知识*70%。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按岗位类别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在面试前集中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在资格初审和资格复核环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主要是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盖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在资格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告》的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组评委对该组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80%计算,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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