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陆丰市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2)
四、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结束后,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名单,对确定为拟聘对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由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0--8821147
市财政局 0660—8886869
陆丰市人力资历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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