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开化县委党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人公告(第十三号)(2)
(五)体检。
1.对拟聘用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 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 〔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岗位有特殊要 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六) 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须在2015年9月 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生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到国家规定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的,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如不能 按期取得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
聘用人员见习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含农转非)手续,否则直接解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点击下载>>>
1、中共开化县委党校201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
2、中共开化县委党校201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中共开化县委党校201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综合素质考评内容.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开化县委党校
2014年12月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