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选聘职员1人公告(2)
(三)面试
委托专业面试机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按要求备齐拟聘人员资料,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选聘职员要在大鹏新区单位服务至少满3年及以上。在此期间,本人原则上不得离职。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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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工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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