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新宁县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2)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3)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4)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重复报名无效。
4、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职位需开考的,必须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1《新宁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条件表》),笔试满分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60%。
(2)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面试(实际操作考试)
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2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考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面试(实际操作考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考试)人员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具体实际操作考试方式见附件1。
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40%。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排名。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文件)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复审和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行政拘留;
4、曾经被判刑;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如有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则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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