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旺苍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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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旺苍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明电〔2009〕31号)及广元市人社局《关于确定2012年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大学生优秀等次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4〕13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拟公开考核招聘在我县首聘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 “三支一扶”志愿者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关于直接考核招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即在我县首聘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三支一扶”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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