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山东临沂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本中心确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用人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结果报主管部门,同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做出报告。
七、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应聘期间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无效。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应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1、临沂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报名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临沂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5日
报名登记表附件1.doc临沂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5日
诚信承诺书附件2.doc
报名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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