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规划服务中心选调1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3名的,取消本次选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侧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管理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前三名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面试对象按命题要求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自动放弃考察或经考察确不适合选调岗位的,予以淘汰。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察。
(七) 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被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再行递补。
(三)如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本次选调。
(四)有关选调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shs.haishu.gov.cn)网站。
咨询电话:87141133。
监督电话:87141122。
宁波市海曙区规划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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