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卫生专技人员招聘9人公告(3)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卫生计划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被聘用的医学博士研究生,在约定服务期内由招聘单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rsk509@163.com
咨询电话:0546—8331780(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科)
监督电话:0546—8385565(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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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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