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宣城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25人公告(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6日—12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宣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报名地点: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宣城市环城北路15号,联系电话:0563-3033922)。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还需提供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所有报名人员均需签署报名承诺书。
3、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面试前一周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等。
3、考官组成和成绩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再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依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递补参照此法)。
4、为确保引进质量,当某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4〕5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人才每个环节的结果,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引进人才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市卫生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