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
三、高水平团队
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省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和省级高校创新团队等。
四、相关待遇
(一)学校按照“一人一议、一队一议、发展为先、按需支持”的原则,不少于下述标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引进团队提供人才建设费。
1、第一类别:理工科600万元,文科240万元。
2、第二类别:理工科360万元,文科120万元。
3、第三类别:理工科240万元,文科70万元。
4、第四类别:理工科60万元,文科25万元。
5、第五类别:理工科30万元,文科18万元。
团队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000万元;教育部创新团队理科2000万元,文科1000万元;省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600万元;省级高校创新团队理科600万元,文科300万元;国家级教学团队理科500万元,文科200万元。团队负责人的待遇根据其获得的最高学术荣誉,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结合其团队整体实力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二)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税前,含购房补贴),上岗后发放一半,剩余部分2年内予以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类别:100万元 2、第二类别:50万元
3、第三类别:35万元 4、第四类别:30万元
5、第五类别:25万元
(三)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岗位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类别:每年享受30万元的岗位津贴。
2、第二类别:每年享受20 万元的岗位津贴。
3、第三类别:前两年每年享受20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4、第四类别:前两年每年享受12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5、第五类别:前两年每年享受6.5万元的岗位津贴。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四)学校引进的第一类别和第二类别人才家属随调或帮助安排适当工作;引进人才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国家、山西省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