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深圳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2名普通雇员公告(2)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对于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人员,并在光明新区网站公示7天。
九、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918),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2个月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4、招聘信息查询:光明新区政府在线:www.szgm.gov.cn
(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事招聘)。
咨询电话:88211604
附件:
1.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4年12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2.光明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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