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市外国语学校事业单位选调教师1人公告(4)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委员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监督指导。
2、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五、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63135506 0871—63102385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102385
昆明市外国语学校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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