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东南州三穗县公安机关招聘特巡警队员50人公告(4)
九、聘用审批
(一)经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外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二)一经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按照机关工勤人员相关聘用规定送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将按照公安机关工勤编制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招考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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