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天府新区正兴镇劳动保障协管员招聘11人公告(4)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事项安排由聘用单位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详见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om相关公告。
七、聘用与报到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聘用单位负责对所属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正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842271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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