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遂昌县教育系统赴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招聘4人公告(2)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2.被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服务年限为5年,不足5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3、岗位公示时间从12月16日--12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岗位存在的问题。
本次招聘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78-8122601、8129226。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