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0名教师公告(3)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笔试(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考察教师基本素质及通用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成绩应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后通知应聘者。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应聘者试讲内容为申报岗位的专业课程内容,应聘者的试讲时间15分钟,须提交一节课(45分钟)的纸质授课教案7份。
3.采取两轮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并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与考核
招聘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学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绩能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生体检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院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方可调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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