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6人公告(3)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及平沙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4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6-7752746(平沙镇党政办),投诉监督电话:0756-7718656(区纪委),0756-7753325(平沙镇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的。
(三)在职人员应聘,应征求原工作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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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4年招聘岗位表.xls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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