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吐鲁番地区招聘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专干23人公告(3)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5年1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九、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1月29日。
参加体检人员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或用人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到另行制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考察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地区民政局将根据政审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地区民政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二、调剂
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县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十三、聘用
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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