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吐鲁番地区招聘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专干23人公告(4)
十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区纪委(监察)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区民政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地区民政局网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0995-7603013(吐鲁番地区公务员局)
0995-8566197(吐鲁番地区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12380(吐鲁番地区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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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吐鲁番地区招聘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专干职位表.xls
2.2014年吐鲁番地区招聘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专干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吐鲁番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社会
保障服务中心民政专干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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