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吐鲁番地区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巡防人员150人公告(4)
七、面试入闱的确定和资格复审
(一)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含)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入闱资格复审工作由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月16日,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再次审核,复审合格考生于2015年1月17—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吐鲁番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递补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单。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5年1月20日—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九、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1月25日。
体能测评由地区公安局组织,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地区纪检委参加。体能测评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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