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嵊州市教体局下属学校招聘7名教师公告(3)
5.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
考察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在同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予以聘用。
四、有关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于2015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教师资格证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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