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浙江省台州学院专任教师招聘64人公告(2)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除部分学科外,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4.能胜任所应聘学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5.熟悉所应聘学科的前沿领域,能开展所在学科专业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6.原则上,正高职称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zhrss.gov.cn “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最新资讯中心” 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4-2015学年全学年实施,招满为止。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招聘教授、博士的岗位,组织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招聘硕士的岗位,组织考试将视报考人数决定。
1.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台州学院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写明应聘类别(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或专任教师)和所聘学科。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填写后的《台州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或自制的个人简历,硕士学历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3.人事处会同各学院(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应聘省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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