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靖江市幼儿教师招聘20人公告(2)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靖江市合兴路36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靖江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连续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幼儿园出具的任幼教满五年并缴纳社保的证明、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报考岗位类别,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类别,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招聘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靖江市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指定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5:00到靖江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公开招聘教师素质,报考考生笔试、面试等各项考试(测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测试)总成绩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靖江人才网、靖江教育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