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靖江市幼儿教师招聘20人公告(3)
(五)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带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靖江市人社局会同靖江市教育局、靖江市监察局等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连续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幼儿园出具的任幼教满五年并缴纳社保的证明、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
(六)面试
面试按幼儿教师岗位(一)、 幼儿教师岗位(二)分组进行。采用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说课材料:《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江苏省中小学研究室编著)。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考察
由靖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十)公开选岗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一)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幼儿园,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的,不递补。公开选岗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拟聘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由教育局安排原单位聘用,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试用期满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十一)公示与聘用
选岗结束后,在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见习期一年),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