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慈溪市教育局招聘3名慈溪中学教师公告(2)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的教师,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8月上旬报到。因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201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有关信息可登录慈溪教育人事网(http://jyrs.cixiedu.net)、慈溪中学网(http://www.cxms.net)等相关网站查询。
本次招聘在市人力社保局、市纪委监督下进行。
(六)联系电话:0574-63026305、6302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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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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