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怒江州在岗代课教师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6名公告(2)
(五)聘用
1.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教育局向社会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 考核考察:按有关规定由各县教育局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进行考核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档案完整度等。并将考核考察合格者人员名单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局公章后分别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教育局,对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经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与县教育局同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教育局审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有协议的医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州教育局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笔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期满后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一式2份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由各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考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中,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考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4云南怒江州在岗代课教师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报名表.doc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教育局
2014年12月18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