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三台县第二次招聘卫技人员45人公告(3)
4.规培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七、综合考核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体检、政审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届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合格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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