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嘉兴市第一医院招聘40人公告(第二批)(3)
(三)体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考核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由医院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外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将进行调查核实。
(六)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按嘉兴市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后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第一医院外网(www.Jxdyyy.com)公布。
咨询电话:0573-82519998,0573-82519898;
监督电话:0573-825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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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2015届研究生(第二批)报名表.doc
嘉兴市第一医院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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