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58人公告(4)
(四)、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任教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到用人单位。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025-57792165 57796174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纪委:025-58390331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792249
本公告由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5江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学科需求.xls
2015江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