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科技学院招聘公告(2)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限应届生)、论文、科研及获奖、专利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www24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大学××专业硕士/博士/教授×××(姓名)应聘××学院/处室××岗位”,每名应聘者限报名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请在参加考试考核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学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试教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面试,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面试主要考查其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2)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管理知识。
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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