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南州平塘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6人简章
备考推荐:2014年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4贵州黔南州平塘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6人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塘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生)的往届毕业生,平塘县籍考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平塘县域内,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非师范专业的考生报考教师职位须持有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未获得相应的本科、专科、中专学历证书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