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绍兴嵊州市教师招聘9人公告(2)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经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进行:
1.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考核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2.体检
根据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招聘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4.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安排到嵊州市教体系统下属普高学校工作。
五、有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拟聘用人员于2015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教师资格证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
六、其他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036(市教体局人事科)。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12月2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