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招聘5人公告(4)
(六)体检、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放射性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报批、入编等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察室监督电话:0771-577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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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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