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吉安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2)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选,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根据情况安排到系统内相关岗位工作。受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人员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人员工资参照市人社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确定,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每个阶段、环节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皖民
联系电话:828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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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招聘编外报名表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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